摘要
本课把椭圆定义为平面上到两个定点(即焦点)的距离之和为常数的点的集合,并由这一定义推出它的简化方程,同时验证推导过程既不增添点也不丢失点。课中确定半轴和焦距以及它们之间的勾股关系;平移方程,得到中心在任意点、长轴水平或竖直的椭圆;并把圆作为两个焦点重合的情形得到。最后讨论展开后的方程,通过配方判断它表示椭圆、圆、单独一点,还是不表示任何点。
学习目标
- 用焦点叙述椭圆的定义,论证距离之和必须满足的条件,并由此推出简化方程。
- 对于轴平行于坐标轴的椭圆,识别其中心、半轴、顶点和焦点。
- 通过配方在展开后的方程中识别椭圆和圆,并识别方程表示一个点或不表示任何点的情形。
- 解决导致椭圆的交点问题、相切问题和轨迹问题。
椭圆的定义
与关于抛物线的方程的课一样,出发点是用距离表达的一个几何性质,而距离用关于直线的方程的课中给出的公式计算。
设 和 是平面上的两点, 是一个大于它们之间距离一半的数。以 和 为焦点的椭圆,是平面上这样的点 的集合:它到两焦点的距离之和等于 。
对 所加的条件并非无关紧要。由三角不等式(它连同等号成立的情形已在关于平面向量的课中证明),任意一点 到两焦点的距离之和大于或等于两焦点之间的距离,并且等号只在连接两焦点的线段上的点处成立。由此可知,如果 等于两焦点之间的距离,这个集合就是该线段;如果它更小,集合就不含任何点;只有当 大于两焦点之间的距离时,才得到一条曲线。
两焦点的中点是椭圆的中心,过两焦点的直线是它的焦点轴。如果 是两焦点之间的距离,那么数 称为焦距,上述条件写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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