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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pos Uranos

摘要

本课确立课程谈论数与函数时所用的语言,并给出量词逻辑中不可或缺的内容。本课定义包含以及集合之间的运算,用双向包含证明集合相等,证明德摩根律,构造有序对及其特征性质,并定义笛卡儿积以及关系及其性质。本课证明一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构成一个划分,而每个划分都确定一个等价关系,从而为整数的构造作好准备;研究序关系及其极端元素和界;把函数作为关系来处理,证明复合满足结合律并保持单射性和满射性,并证明一个函数是双射当且仅当它有反函数,且反函数唯一。问题部分计数等价关系,把自然数与偶数一一配对,推算日期是星期几,并把任意函数分解为一个满射、一个双射和一个单射的复合。

学习目标

  1. 用符号语言写出含量词的陈述,正确地写出其否定,并按其逻辑形式选择证明策略。
  2. 用双向包含证明集合之间的相等与包含,并计算有限集合的并集、交集、差集、笛卡儿积和幂集。
  3. 判断一个关系是否是自反的、对称的、反对称的或传递的,并识别等价关系和序关系。
  4. 构造一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和商集,并从一个等价关系过渡到它所确定的划分,反之亦然。
  5. 确定有序集合的一个子集的最小元、最大元、极小元、极大元以及上界和下界。
  6. 计算像、原像、复合函数和反函数,判断一个函数是否是单射、满射或双射,并证明复合的性质。

本课程的语言

下一课借助一个函数,即后继函数,来定义自然数;它是单射,并且取不到 11。下一单元把整数和有理数构造为一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;组合学的课用双射定义元素的个数;自然数的顺序是一个序关系;第三单元对实函数作复合并求逆。所有这些词语都属于同一种语言,在使用之前宜先把它确定下来,连同课程以后要引用的最初几个定理。

应当说明哪些内容是提前使用的。例子中使用较小的自然数及其顺序、加法、乘法、整除性和除法的余数,就像在学校里学到的那样。下一课借助皮亚诺公理定义自然数,本单元的各课定义这些运算并证明它们的性质,而不使用本课的任何例子,因此不存在循环论证。本课的任何定理都不依赖于例子:数只是用来观察定理如何起作用。

承认的内容

集合是一些对象的总体,这些对象称为它的元素;写 a∈Aa \in A 表示 aa 属于 AA,写 a∉Aa \notin A 表示否定这一点。集合与属于关系不加定义:它们是原始概念,正如算术中的 11 与后继。然而,并不是每个性质都确定一个集合。假如存在集合 RR,由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组成,那么「RR 是否属于 RR」这个问题就没有答案,因为由 RR 的定义将得到 R∈R↔R∉RR \in R \leftrightarrow R \notin R。这个矛盾由罗素在 1901 年发现,它迫使我们限制集合的构成:一个性质只能从一个已经给定的集合中挑选元素。

不加证明的事实(朴素集合论的规则)。本课所用的朴素集合论规则不加证明地予以承认:元素相同的两个集合相等;由一个给定的集合 AA 和一个性质 PP 可以构成集合 {x∈A:P(x)}\{ x \in A : P(x) \},它由 AA 中满足该性质的元素组成;并且存在空集、集合 {a,b}\{a, b\}(其仅有的元素是 aa 和 bb)、由集合组成的集合的元素之并,以及一个集合的全体子集组成的集合。具有自然数集性质的集合的存在性在下一课中承认。

这些规则属于策梅洛和弗兰克尔的公理,对它们的研究属于集合论,超出了本课程的范围;因此这里承认它们,并明确列出,以便确切知道用到了什么。

量词逻辑

证明用联结词 ¬\neg、∧\wedge、∨\vee、→\rightarrow 和 ↔\leftrightarrow 把陈述组合起来;这些联结词的规律在辅助课程数理逻辑 I:命题逻辑中研究,从它的语言开始;这里只需回顾:蕴涵 p→qp \rightarrow q 仅当 pp 为真而 qq 为假时为假,它等价于其逆否命题 ¬q→¬p\neg q \rightarrow \neg p,而德摩根律给出合取或析取的否定:

¬(p∧q)↔(¬p∨¬q),¬(p∨q)↔(¬p∧¬q)\neg \left( p \wedge q \right) \leftrightarrow \left( \neg p \vee \neg q \right), \qquad \neg \left( p \vee q \right) \leftrightarrow \left( \neg p \wedge \neg q \right)

此外,要谈论集合,还需要关于所有元素或关于某个元素的陈述。若 P(x)P(x) 是 AA 的元素的一个性质,则陈述 (∀x∈A) P(x)(\forall x \in A)\,P(x) 读作「对任意 xx(属于 AA),P(x)P(x)」,它断言 AA 的所有元素都满足这个性质;陈述 (∃x∈A) P(x)(\exists x \in A)\,P(x) 读作「存在 xx(属于 AA),使得 P(x)P(x)」,它断言至少有一个元素满足这个性质;而 (∃!x∈A) P(x)(\exists! x \in A)\,P(x) 断言恰有一个元素满足这个性质。符号 ∀\forall 和 ∃\exists 称为量词,分别是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。

不加证明的事实(量词的否定)。否定所有元素都满足某个性质,就是断言有某个元素不满足它;否定有某个元素满足它,就是断言没有任何元素满足它:
¬(∀x∈A) P(x)↔(∃x∈A) ¬P(x),¬(∃x∈A) P(x)↔(∀x∈A) ¬P(x)\neg (\forall x \in A)\,P(x) \leftrightarrow (\exists x \in A)\,\neg P(x), \qquad \neg (\exists x \in A)\,P(x) \leftrightarrow (\forall x \in A)\,\neg P(x)

这些规则属于一阶逻辑,这里予以承认;它们推广了德摩根律,因为若 A={a,b}A = \{a, b\},则全称陈述就是 P(a)∧P(b)P(a) \wedge P(b),存在陈述就是 P(a)∨P(b)P(a) \vee P(b)。量词的顺序很重要:陈述 (∀n∈N)(∃m∈N)(n<m)(\forall n \in \mathbb{N})(\exists m \in \mathbb{N})(n < m) 说每个自然数都有另一个比它大的自然数,它为真;陈述 (∃m∈N)(∀n∈N)(n<m)(\exists m \in \mathbb{N})(\forall n \in \mathbb{N})(n < m) 说有一个自然数比所有自然数都大,也比它自身大,它为假。

陈述的逻辑形式决定了证明它的方式。本课使用的策略如下;它们的逻辑依据在关于推演技巧的课中研究。

  • 要证明 (∀x∈A) P(x)(\forall x \in A)\,P(x),任取一个元素 xx(属于 AA),除了它属于 AA 之外不对它作任何假设,然后证明 P(x)P(x)。
  • 要证明 (∃x∈A) P(x)(\exists x \in A)\,P(x),就举出 AA 中一个满足 PP 的具体元素;要否定 (∀x∈A) P(x)(\forall x \in A)\,P(x),只需一个反例,即一个不满足它的元素。
  • 要证明 p→qp \rightarrow q,可以假设 pp 并推出 qq;或者证明逆否命题 ¬q→¬p\neg q \rightarrow \neg p;或者假设 p∧¬qp \wedge \neg q 并导出矛盾。
  • 要证明 p↔qp \leftrightarrow q,就证明两个蕴涵 p→qp \rightarrow q 和 q→pq \rightarrow p。
例题否定一个集合有界

由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XX 称为有上界,如果存在一个自然数 cc 大于或等于它的所有元素。用量词写出这个定义,并逐步写出它的否定。

证明

  1. (∃c∈N)(∀x∈X)(x≤c)\dato{acot}{(\exists c \in \mathbb{N})(\forall x \in X)(x \leq c)}

    这个定义中,存在量词后面跟着全称量词:同一个 cc 必须对所有元素都适用。

  2. ¬(∃c∈N)(∀x∈X)(x≤c)\resaltar{\neg} (\exists c \in \mathbb{N})(\forall x \in X)(x \leq c)

    否定整个陈述。

  3. (∀c∈N) ¬(∀x∈X)(x≤c)(\resaltar{\forall} c \in \mathbb{N})\,\resaltar{\neg} (\forall x \in X)(x \leq c)

    存在陈述的否定是否定式的全称陈述。

  4. (∀c∈N)(∃x∈X) ¬(x≤c)(\forall c \in \mathbb{N})(\resaltar{\exists} x \in X)\,\resaltar{\neg} (x \leq c)

    全称陈述的否定是否定式的存在陈述。

  5. (∀c∈N)(∃x∈X)(x>c)(\forall c \in \mathbb{N})(\exists x \in X)(\resaltar{x > c})

    由自然数顺序的三歧性,否定 x≤cx \leq c 就是断言 x>cx > c:当没有任何自然数是上界时,集合就没有上界,因为每个候选者都被某个元素超过。

集合

属于、相等与包含

集合可以用列举法描述,即在花括号中列出它的元素,如 {1,2,3}\{1, 2, 3\};也可以用描述法,借助一个性质来描述,如 {n∈N:n≤3}\{ n \in \mathbb{N} : n \leq 3 \},它是同一个集合。外延性规则说,集合由它的元素决定:

A=B↔(∀x)(x∈A↔x∈B)A = B \leftrightarrow (\forall x)(x \in A \leftrightarrow x \in B)

由此可知,在列举法的描述中,次序和重复都无关紧要:{1,2,2}\{1, 2, 2\} 和 {2,1}\{2, 1\} 是同一个集合,因为它们有相同的元素。还可知道只有一个没有元素的集合,即空集 ∅\emptyset:两个没有元素的集合有相同的元素,也就是说,都没有元素。

定义(包含)。集合 AA 包含于集合 BB,或者说是 BB 的子集,如果 AA 的每个元素都是 BB 的元素:
A⊆B↔(∀x)(x∈A→x∈B)A \subseteq B \leftrightarrow (\forall x)(x \in A \rightarrow x \in B)

若还有 A≠BA \neq B,则称 AA 是 BB 的真子集。

空集包含于每个集合 AA,因为蕴涵 x∈∅→x∈Ax \in \emptyset \rightarrow x \in A 的前件总是假的,因而它是真的。应当区分属于与包含:1∈{1,2}1 \in \{1, 2\} 和 {1}⊆{1,2}\{1\} \subseteq \{1, 2\} 为真,而 {1}∈{1,2}\{1\} \in \{1, 2\} 为假,因为 {1,2}\{1, 2\} 仅有的元素是 11 和 22,而集合 {1}\{1\} 不等于其中任何一个:{1}≠1\{1\} \neq 1,因为以 11 为唯一元素的集合不同于 11,并且 {1}≠2\{1\} \neq 2。

定理包含的性质

对任意集合 AA、BB 和 CC,包含是自反的,即 A⊆AA \subseteq A;是传递的,即若 A⊆BA \subseteq B 且 B⊆CB \subseteq C,则 A⊆CA \subseteq C;是反对称的,即若 A⊆BA \subseteq B 且 B⊆AB \subseteq A,则 A=BA = B。最后一个性质连同它显然成立的逆命题,就是双向包含的方法:要证明两个集合相等,就证明每一个都包含于另一个。

A=B↔(A⊆B∧B⊆A)A = B \leftrightarrow \left( A \subseteq B \wedge B \subseteq A \right)

每个性质都归结为蕴涵的一条规律,应用于任意一个元素。图中把集合表示为平面上的区域。

证明

  1. (∀x)(x∈A→x∈A)(\forall x)(x \in A \rightarrow x \in A)

    自反性:对任意 xx,蕴涵 x∈A→x∈Ax \in A \rightarrow x \in A 为真,因为它的后件就是它的前件。

  2. x∈A→x∈Bx \in A \rightarrow \dato{xb}{x \in B}

    传递性:设 xx 是 AA 的任意一个元素。由第一个假设,xx 属于 BB。

  3. x∈B→x∈C\resaltar{x \in B} \rightarrow x \in C

    由第二个假设,xx 属于 CC。由于 xx 是任意的,A⊆CA \subseteq C。

  4. (x∈A→x∈B)∧(x∈B→x∈A)↔(x∈A↔x∈B)(x \in A \rightarrow x \in B) \wedge (x \in B \rightarrow x \in A) \leftrightarrow \resaltar{(x \in A \leftrightarrow x \in B)}

    反对称性:两个假设对每个 xx 给出 x∈Ax \in A 与 x∈Bx \in B 之间的两个蕴涵,也就是它们的等价。

  5. A=BA = B

    由外延性,AA 与 BB 相等。反之,若 A=BA = B,则由自反性,每一个都包含于另一个。

并集、交集与差集

定义(集合的运算)。AA 与 BB 的并集是属于其中至少一个的元素组成的集合;交集是同时属于两者的元素组成的集合;差集 A∖BA \setminus B 是属于 AA 而不属于 BB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:
x∈A∪B↔x∈A∨x∈B,x∈A∩B↔x∈A∧x∈B,x∈A∖B↔x∈A∧x∉Bx \in A \cup B 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vee x \in B, \qquad x \in A \cap B 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x \in B, \qquad x \in A \setminus B 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x \notin B

若 B⊆AB \subseteq A,则差集 A∖BA \setminus B 称为 BB 关于 AA 的补集。两个集合称为不相交的,如果它们的交集是空集。

每种运算都对应一个联结词:并集对应析取;交集对应合取;差集对应合取加上一个否定。若是这样,每条逻辑规律都产生一条集合的规律:并集与交集满足交换律、结合律以及相互之间的分配律,因为联结词满足这些规律;所有这些规律都可以像下面的定理那样证明。补集总是相对于一个参照集合来取,因为由一切不在 BB 中的东西组成的集合会重新造成罗素悖论。

例题12 和 18 的因数

设 A={1,2,3,4,6,12}A = \{1, 2, 3, 4, 6, 12\} 是 1212 的因数组成的集合,B={1,2,3,6,9,18}B = \{1, 2, 3, 6, 9, 18\} 是 1818 的因数组成的集合。求它们的并集、交集和两个差集。

证明

  1. A∩B={1,2,3,6}A \cap B = \dato{c}{\{1, 2, 3, 6\}}

    公共元素是两个数的公因数,即 66 的因数。

  2. A∖B={1,2,3,4,6,12}∖{1,2,3,6}={4,12}A \setminus B = \{1, 2, 3, 4, 6, 12\} \setminus \resaltar{\{1, 2, 3, 6\}} = \{4, 12\}

    AA 中不是 1818 的因数的元素,就是从 AA 中去掉公共元素后剩下的元素。

  3. B∖A={9,18}B \setminus A = \{9, 18\}

    同样,这是 1818 的因数中不是 1212 的因数的那些。

  4. A∪B=(A∖B)∪(A∩B)∪(B∖A)={1,2,3,4,6,9,12,18}A \cup B = \left( A \setminus B \right) \cup \left( A \cap B \right) \cup \left( B \setminus A \right) = \{1, 2, 3, 4, 6, 9, 12, 18\}

    并集把三部分合在一起,它们两两不相交:每个元素只出现一次,并且 4+2+2=84 + 2 + 2 = 8。

定理集合的德摩根律

对任意集合 AA、BB 和 CC,并集关于 AA 的补集是补集的交集,交集的补集是补集的并集:

A∖(B∪C)=(A∖B)∩(A∖C),A∖(B∩C)=(A∖B)∪(A∖C)A \setminus \left( B \cup C \right) = \left( A \setminus B \right) \cap \left( A \setminus C \right), \qquad A \setminus \left( B \cap C \right) = \left( A \setminus B \right) \cup \left( A \setminus C \right)

我们证明任意一个元素属于左边当且仅当它属于右边,方法是把每种运算翻译成它的联结词。图中在维恩图上用阴影标出所涉及的区域。

证明

  1. x∈A∖(B∪C)↔x∈A∧¬(x∈B∪C)x \in A \setminus \left( B \cup C \right) 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\resaltar{\neg} \left( x \in B \cup C \right)

    设 xx 是任意的。由差集的定义,属于左边就是在 AA 中而不在 B∪CB \cup C 中。

  2. ↔x∈A∧¬(x∈B∨x∈C)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\neg \left( x \in B \resaltar{\vee} x \in C \right)

    由并集的定义。

  3. ↔x∈A∧(x∉B∧x∉C)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\left( x \resaltar{\notin} B \resaltar{\wedge} x \resaltar{\notin} C \right)

    由逻辑中的德摩根律,析取的否定是否定的合取。

  4. ↔(x∈A∧x∉B)∧(x∈A∧x∉C)\leftrightarrow \left( \resaltar{x \in A} \wedge x \notin B \right) \wedge \left( \resaltar{x \in A} \wedge x \notin C \right)

    由于 pp 等价于 p∧pp \wedge p,我们重复条件 x∈Ax \in A,并利用合取的结合律和交换律重新组合。

  5. ↔x∈(A∖B)∩(A∖C)\leftrightarrow x \in \left( A \setminus B \right) \resaltar{\cap} \left( A \setminus C \right)

    由差集和交集的定义,这就是属于右边。由外延性,第一条定律得证。

  6. x∈A∖(B∩C)↔x∈A∧(x∉B∨x∉C)↔x∈(A∖B)∪(A∖C)x \in A \setminus \left( B \cap C \right) \leftrightarrow x \in A \wedge \left( x \notin B \resaltar{\vee} x \notin C \right) \leftrightarrow x \in \left( A \setminus B \right) \resaltar{\cup} \left( A \setminus C \right)

    第二条定律用同样的一串等价式证明,只需把并集与交集互换,把析取与合取互换;这时所用的逻辑规律是另一条德摩根律。

幂集

一个集合的子集本身又组成一个集合,它的存在性在开头已经承认。AA 的幂集记作 P(A)\mathcal{P}(A),是以 AA 的子集为元素的集合:

X∈P(A)↔X⊆AX \in \mathcal{P}(A) \leftrightarrow X \subseteq A

例如,{1,2,3}\{1, 2, 3\} 的幂集有八个元素:空集、三个单元素集合、三个两元素集合以及 {1,2,3}\{1, 2, 3\} 本身。

P({1,2,3})={∅,{1},{2},{3},{1,2},{1,3},{2,3},{1,2,3}}\mathcal{P}(\{1, 2, 3\}) = \{ \emptyset, \{1\}, \{2\}, \{3\}, \{1, 2\}, \{1, 3\}, \{2, 3\}, \{1, 2, 3\} \}

对任意集合 AA,空集和 AA 本身都是 P(A)\mathcal{P}(A) 的元素,并且对每个 aa(属于 AA)有 {a}∈P(A)\{a\} \in \mathcal{P}(A),而 aa 一般不是 P(A)\mathcal{P}(A) 的元素。在关于组合学的课中将证明:有 nn 个元素的集合有 2n2^n 个子集。

有序对与笛卡儿积

平面上的点、分数或一个尚未进行的减法,都由按确定次序排列的两个对象来描述:对 (3,5)(3, 5) 不是对 (5,3)(5, 3)。集合 {3,5}\{3, 5\} 不能用来表示它,因为它等于 {5,3}\{5, 3\}。对有序对唯一的要求是它的特征性质:两个对相等当且仅当它们的第一分量相同且第二分量相同。库拉托夫斯基在 1921 年指出,只用集合的概念就足以构造具有这一性质的对象。

定义(有序对)。第一分量为 aa、第二分量为 bb 的有序对是集合
(a,b)={{a},{a,b}}(a, b) = \{ \{a\}, \{a, b\} \}
定理有序对的特征性质

对任意 aa、bb、cc 和 dd,对 (a,b)(a, b) 与 (c,d)(c, d) 相等当且仅当 a=ca = c 且 b=db = d。

(a,b)=(c,d)↔a=c∧b=d(a, b) = (c, d) \leftrightarrow a = c \wedge b = d

若分量相等,则两个对是同一个集合。对于逆命题,区分 aa 与 bb 相等或不相等两种情形,并计算所涉及的每个集合有几个元素。图中把每个对画成由两个集合组成的集合。

证明

  1. {{a},{a,b}}={{c},{c,d}}\dato{ig}{\{ \{a\}, \{a, b\} \} = \{ \{c\}, \{c, d\} \}}

    假设两个对相等。由外延性,它们有相同的元素。

  2. {c}={a},{c,d}={a}→c=a,d=a=b\{c\} = \{a\}, \quad \{c, d\} = \{a\} \rightarrow c = a, \quad d = a = b

    第一种情形,a=ba = b。这时 {a,b}={a}\{a, b\} = \{a\},左边只有一个元素 {a}\{a\};因此右边的两个元素都等于它。

  3. {c}={a}→c=a\{c\} = \{a\} \rightarrow \dato{ca}{c = a}

    第二种情形,a≠ba \neq b。集合 {c}\{c\} 属于左边,所以它是 {a}\{a\} 或 {a,b}\{a, b\};它不能是 {a,b}\{a, b\},因为后者有两个元素,因此它是 {a}\{a\}。

  4. {c,d}={a,b}\{c, d\} = \{a, b\}

    {c,d}\{c, d\} 也属于左边。若它是 {a}\{a\},则 d=a=cd = a = c,于是右边只有一个元素 {a}\{a\},而左边有两个:这不可能。因此 {c,d}\{c, d\} 就是 {a,b}\{a, b\}。

  5. {a,d}={a,b}→b=d\{a, \resaltar{d}\} = \{a, \resaltar{b}\} \rightarrow b = d

    由于 c=ac = a,元素 bb(属于 {a,b}={a,d}\{a, b\} = \{a, d\})是 aa 或 dd;它不是 aa,因为 a≠ba \neq b,因此它是 dd。

  6. (a,b)=(c,d)→a=c∧b=d(a, b) = (c, d) \rightarrow a = c \wedge b = d

    在两种情形下,分量都相同。

特征性质一经证明,库拉托夫斯基的构造就可以忘掉:课程关于对所说的一切都可以从这一性质推出。

定义(笛卡儿积)。AA 与 BB 的笛卡儿积是这样的对组成的集合:第一分量属于 AA,第二分量属于 BB:
A×B={(a,b):a∈A∧b∈B}A \times B = \{ (a, b) : a \in A \wedge b \in B \}

写法 {(a,b):a∈A∧b∈B}\{ (a, b) : a \in A \wedge b \in B \} 本身并不是所承认的规则之一,那些规则只允许从已构成的集合中分离出元素。然而,这个集合是存在的:若 a∈Aa \in A 且 b∈Bb \in B,则集合 {a}\{a\} 和 {a,b}\{a, b\} 包含于 A∪BA \cup B,因而是 P(A∪B)\mathcal{P}(A \cup B) 的元素;由此可知,对 (a,b)={{a},{a,b}}(a, b) = \{ \{a\}, \{a, b\} \} 包含于 P(A∪B)\mathcal{P}(A \cup B),也就是说,它是 P(P(A∪B))\mathcal{P}(\mathcal{P}(A \cup B)) 的元素。因此,笛卡儿积可以在这个集合内部用分离的方法构成,而该集合由所承认的规则保证存在:A∪BA \cup B 是 {A,B}\{A, B\} 的元素之并,再两次取幂集。

A×B={z∈P(P(A∪B)):(∃a∈A)(∃b∈B) (z=(a,b))}A \times B = \{ z \in \mathcal{P}(\mathcal{P}(A \cup B)) : (\exists a \in A)(\exists b \in B)\,(z = (a, b)) \}

这个名称让人想起笛卡儿:解析几何的平面就是 R×R\mathbb{R} \times \mathbb{R}。积不满足交换律:{1}×{2}\{1\} \times \{2\} 只含 (1,2)(1, 2),而 {2}×{1}\{2\} \times \{1\} 只含 (2,1)(2, 1),由特征性质,后者与前者不同。

例题作为方格网的笛卡儿积

写出积 A×BA \times B(其中 A={1,2,3}A = \{1, 2, 3\},B={1,2}B = \{1, 2\}),并比较它的元素个数与两个因子的元素个数。

证明

  1. A={1,2,3},B={1,2}A = \{1, 2, 3\}, \quad B = \{1, 2\}

    把 AA 的元素放在水平轴上,把 BB 的元素放在竖直轴上:每个对都是方格网上的一个点。

  2. (1,1), (2,1), (3,1)(1, 1), \ (2, 1), \ (3, 1)

    第二分量为 11 的对组成第一行。

  3. (1,2), (2,2), (3,2)(1, 2), \ (2, 2), \ (3, 2)

    第二分量为 22 的对组成第二行。

  4. A×B={(1,1),(2,1),(3,1),(1,2),(2,2),(3,2)}A \times B = \{ (1, 1), (2, 1), (3, 1), (1, 2), (2, 2), (3, 2) \}

    积有 3⋅2=63 \cdot 2 = 6 个元素:行数等于 BB 的元素个数,每行的对数等于 AA 的元素个数。组合学中的乘法原理推广了这种计数。

关系

说 22 整除 66、33 小于 55,或两个日期落在星期中的同一天,就是断言某些对象对之间有关系。若是这样,一个关系由它所联系的对决定,因而可以定义为对的集合。

定义(关系)。从 AA 到 BB 的关系是一个子集 RR,它包含于积 A×BA \times B;AA 上的关系是从 AA 到 AA 的关系。若 (a,b)∈R(a, b) \in R,则说 aa 与 bb 由 RR 相联系。

例如,{1,2,3}\{1, 2, 3\} 上的关系「小于或等于」是对的集合 {(1,1),(1,2),(1,3),(2,2),(2,3),(3,3)}\{(1, 1), (1, 2), (1, 3), (2, 2), (2, 3), (3, 3)\}。对于常用的关系,在两项之间写一个符号,如 a≤ba \leq b 或 a∣ba \mid b,代替 (a,b)∈R(a, b) \in R。集合上的关系的四个性质贯穿整个课程。

定义(关系的性质)。关系 RR(在 AA 上)称为自反的、对称的、反对称的或传递的,如果它分别满足下列条件。
  • 若每个元素都与自身有关系,则称它是自反的:(∀a∈A) ((a,a)∈R)(\forall a \in A)\,((a, a) \in R);
  • 若 aa 与 bb 有关系蕴涵 bb 与 aa 有关系,则称它是对称的:(∀a,b∈A) ((a,b)∈R→(b,a)∈R)(\forall a, b \in A)\,((a, b) \in R \rightarrow (b, a) \in R);
  • 若在两个方向上都有关系的两个元素相等,则称它是反对称的:(∀a,b∈A) ((a,b)∈R∧(b,a)∈R→a=b)(\forall a, b \in A)\,((a, b) \in R \wedge (b, a) \in R \rightarrow a = b);
  • 若 aa 与 bb 有关系且 bb 与 cc 有关系蕴涵 aa 与 cc 有关系,则称它是传递的:(∀a,b,c∈A) ((a,b)∈R∧(b,c)∈R→(a,c)∈R)(\forall a, b, c \in A)\,((a, b) \in R \wedge (b, c) \in R \rightarrow (a, c) \in R)。

在 A×AA \times A 的方格网中,一个关系是一个点集。它是自反的,当它包含整条对角线,即由对 (a,a)(a, a) 组成的对角线;它是对称的,当它的图形关于对角线对称;它是反对称的,当对角线外没有任何一点的对称点也在关系中。反对称并不意味着「不对称」:相等关系两者都是,练习题 1 要求给出一个两者都不是的关系。

例题1 到 6 的集合上的整除与奇偶性

在 A={1,2,3,4,5,6}A = \{1, 2, 3, 4, 5, 6\} 上考虑整除关系 a∣ba \mid b 和关系「奇偶性相同」。在 A×AA \times A 的方格网中画出这两个关系,并判断每个关系满足四个性质中的哪些。

证明

  1. {(a,b)∈A×A:a∣b}\dato{div}{\{ (a, b) \in A \times A : a \mid b \}}

    整除关系把每个数与它在 AA 中的倍数联系起来:11 与所有数,22 与 22、44 和 66,33 与 33 和 66,其余每个数与自身。共有 1414 个对。

  2. a=1⋅a→a∣aa = 1 \cdot a \rightarrow \resaltar{a \mid a}

    它是自反的,因为每个数都整除它自身:对角线是完整的。

  3. 2∣4,¬(4∣2)2 \mid 4, \quad \neg (4 \mid 2)

    它不是对称的:一个反例就够了。但它是反对称的,因为若 a∣ba \mid b 且 b∣ab \mid a,则每一个都小于或等于另一个。

  4. a∣b∧b∣c→a∣ca \mid b \wedge b \mid c \rightarrow \resaltar{a \mid c}

    它是传递的:若 b=kab = ka 且 c=lbc = lb,则 c=(lk)ac = (lk)a。例如,由 1∣21 \mid 2 和 2∣62 \mid 6 推出 1∣61 \mid 6。

  5. (1,3)∈R∧(3,1)∈R,1≠3(1, 3) \in R \wedge (3, 1) \in R, \quad 1 \neq 3

    奇偶性相同把奇数彼此联系起来,把偶数彼此联系起来:共有 9+9=189 + 9 = 18 个对,它们组成关于对角线对称的两个块。它是自反的、对称的和传递的,但不是反对称的,因为它把 11 和 33 联系起来,而它们不相等。

等价关系

关系「奇偶性相同」的表现像一种部分的相等:它把在某一方面(即奇偶性)一致的数等同起来,而忽略其他方面。使它具有这种表现的三个性质有一个名称。

定义(等价关系)。AA 上的关系若是自反的、对称的和传递的,就称为等价关系。这时写 a∼ba \sim b,并说 aa 等价于 bb。aa 的等价类是与 aa 等价的元素组成的集合,其中每个元素都是该类的一个代表元:
C(a)={x∈A:x∼a}C(a) = \{ x \in A : x \sim a \}

所有等价类组成的集合称为商集,记作 A/∼A/{\sim}。

等价关系的例子有:相等关系,它的每个等价类只有一个元素;奇偶性相同,有两个等价类;除以 33 余数相同,有三个;以及落在星期中的同一天,有七个,这就是例题 3。一般地,若 gg 是定义在 AA 上的函数,则关系 g(x)=g(y)g(x) = g(y) 从相等关系继承了三个性质,而例题 5 表明每个等价关系都具有这种形式。

引理等价类

设 ∼\sim 是 AA 上的等价关系。对任意 aa 和 bb(属于 AA):每个元素属于它的等价类;两个元素等价当且仅当它们的等价类相等;有公共元素的两个等价类相等。 每个结论都由等价关系的三个性质之一得到,应用于某个等价类的任意一个元素。

证明

  1. a∼a→a∈C(a)a \sim a \rightarrow \resaltar{a \in C(a)}

    由自反性,a∼aa \sim a;由等价类的定义,aa 属于 C(a)C(a),因而没有等价类是空的。

  2. x∼a∧a∼b→x∼bx \sim a \wedge a \sim b \rightarrow \resaltar{x \sim b}

    假设 a∼ba \sim b,并设 xx 属于 C(a)C(a)。由传递性,由 x∼ax \sim a 和 a∼ba \sim b 推出 x∼bx \sim b;因此 C(a)⊆C(b)C(a) \subseteq C(b)。

  3. a∼b→C(a)=C(b)a \sim b \rightarrow \dato{eq}{C(a) = C(b)}

    由对称性,也有 b∼ab \sim a,同样的论证给出 C(b)⊆C(a)C(b) \subseteq C(a)。由双向包含,两个等价类相等。

  4. a∈C(a)=C(b)→a∼ba \in C(a) = C(b) \rightarrow a \sim b

    反之,若 C(a)=C(b)C(a) = C(b),则元素 aa 属于 C(a)C(a),从而属于 C(b)C(b),即 a∼ba \sim b。

  5. x∈C(a)∩C(b)→C(a)=C(b)x \in C(a) \cap C(b) \rightarrow C(a) = C(b)

    若 xx 属于 C(a)C(a) 且属于 C(b)C(b),则由对称性和传递性,a∼xa \sim x 和 x∼bx \sim b 给出 a∼ba \sim b,再由前面的结论,两个等价类相等。

因此,等价类把集合分成互不重叠的块。这种分割集合的方式值得单独定义。

定义(划分)。集合 AA 的划分是由 AA 的子集组成的集合,这些子集称为块,它们非空、两两不相交,并且它们的并是 AA;等价地说,AA 的每个元素恰属于一个块。
定理等价关系与划分

AA 上的等价关系的等价类构成 AA 的一个划分。反之,若 Π\Pi 是 AA 的划分,则关系「属于同一个块」是一个等价关系,它的等价类恰好是 Π\Pi 的块。 第一部分就是前面的引理;第二部分用每个元素只在一个块中这一条件验证三个性质。图中追踪关系「除以 33 余数相同」,所在的集合由从 11 到 99 的数组成。

证明

  1. (∀a∈A) (a∈C(a))(\forall a \in A)\,(a \in \resaltar{C(a)})

    由引理,没有等价类是空的,并且每个元素属于它的等价类,所以等价类的并是 AA。

  2. C(a)≠C(b)→C(a)∩C(b)=∅C(a) \neq C(b) \rightarrow C(a) \cap C(b) = \resaltar{\emptyset}

    由引理,两个不同的等价类没有公共元素。因此,等价类构成一个划分。

  3. a∼b↔(∃X∈Π)(a∈X∧b∈X)a \sim b \leftrightarrow (\exists X \in \Pi)(a \in X \wedge b \in X)

    反之,设 Π\Pi 是一个划分,并约定写 a∼ba \sim b,表示 aa 和 bb 在同一个块中。每个元素都在某个块中,因而与自身在同一个块中:这个关系是自反的。对称性是显然的,因为条件不依赖于 aa 和 bb 被提及的次序。

  4. b∈X∩Y→X=Y→a∼cb \in X \cap Y \rightarrow X = Y \rightarrow a \sim c

    传递性:若 aa 和 bb 在块 XX 中,bb 和 cc 在块 YY 中,则 bb 既在 XX 中又在 YY 中;由于每个元素只在一个块中,X=YX = Y,于是 aa 和 cc 在同一个块中。

  5. a∈X→C(a)=Xa \in X \rightarrow C(a) = \resaltar{X}

    最后,若 aa 在块 XX 中,则 aa 的等价类由与 aa 同在一个块中的元素组成,也就是 XX 的元素:等价类就是块。

因此,给出 AA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和给出 AA 的一个划分,是说同一件事的两种方式;例题 4 利用这一点来计数等价关系。商集就是被看作一个新集合的划分:从 AA 过渡到 A/∼A/{\sim} 时,等价的元素融合为一个。

例题将用来构造整数的关系

在自然数对组成的集合 N×N\mathbb{N} \times \mathbb{N} 中定义 (a,b)∼(c,d)(a, b) \sim (c, d),条件是 a+d=b+ca + d = b + c。这是一个等价关系,在关于整数的课中证明。求 (5,2)(5, 2)、(1,1)(1, 1) 和 (2,5)(2, 5) 的等价类的一些代表元,并在对的方格网中描述这些等价类。

证明

  1. (a,b)∼(c,d)↔a+d=b+c(a, b) \sim (c, d) \leftrightarrow \resaltar{a + d = b + c}

    对 (a,b)(a, b) 表示尚未进行的减法 a−ba - b,它在自然数中可能不存在;条件 a+d=b+ca + d = b + c 说的是两个对表示同一个减法,而不必写出任何减法。

  2. C(5,2)={(4,1),(5,2),(6,3),(7,4),…}C(5, 2) = \{ (4, 1), (5, 2), (6, 3), (7, 4), \ldots \}

    (5,2)(5, 2) 的等价类包含描述差 33 的对。例如 (4,1)(4, 1),因为 5+1=2+45 + 1 = 2 + 4。

  3. C(1,1)={(1,1),(2,2),(3,3),…}C(1, 1) = \{ (1, 1), (2, 2), (3, 3), \ldots \}

    (1,1)(1, 1) 的等价类由分量相等的对组成,因为等式 1+b=1+a1 + b = 1 + a 要求 a=ba = b:它是方格网的对角线。

  4. C(2,5)={(1,4),(2,5),(3,6),…}C(2, 5) = \{ (1, 4), (2, 5), (3, 6), \ldots \}

    (2,5)(2, 5) 的等价类描述一个尚不存在的差,即将来的 −3-3。

  5. Z=(N×N)/∼\mathbb{Z} = \left( \mathbb{N} \times \mathbb{N} \right) / {\sim}

    每个等价类是平行于对角线的一条直线上的对组成的集合,由定理,这些直线构成方格网的一个划分。按定义,一个整数将是这些等价类之一:Z\mathbb{Z} 就是商集。

同样,在关于有理数的课中,两个分数 (p,q)(p, q) 和 (r,s)(r, s) 当 ps=qrps = qr 时等价,有理数是一个等价类;在关于同余的课中,模 nn 的剩余类是整数之间一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。

序关系

上一个例子中的整除关系不是对称的,而是反对称的:它不是把元素等同起来,而是把它们排序。这类关系有专门的名称。

定义(序)。AA 上的关系若是自反的、反对称的和传递的,就称为序关系或偏序;这时写 a⪯ba \preceq b,并说 aa 先于 bb。若任意两个元素都可比较,即对任意 aa 和 bb 有 a⪯ba \preceq b 或 b⪯ab \preceq a,则称这个序为全序。

序的例子有:自然数之间的关系 ≤\leq,由在关于自然数的运算的课中证明的三歧性,它是全序;包含关系,由它的性质定理,它是序,但不是全序,因为 {1}\{1\} 和 {2}\{2\} 不可比较;以及自然数之间的整除关系,它的反对称性在关于整除的课中证明,它不是全序,因为 2∣32 \mid 3 和 3∣23 \mid 2 都不成立。有限的序用哈斯图来画:每个元素画一个点,bb 画在 aa 的上方,条件是 aa 先于 bb,并且当两者之间没有其他元素时连一条线段;传递性使得其余线段可以省略。

定义(界与极端元素)。设 ⪯\preceq 是 AA 上的序,XX 是 AA 的子集。XX 的界与极端元素定义如下。
  • 元素 cc(属于 AA)称为 XX 的下界,如果它先于 XX 的所有元素;称为上界,如果 XX 的所有元素都先于它。
  • XX 的最小元是 XX 的一个下界,并且它属于 XX;最大元是一个上界,并且它属于 XX。
  • 元素 mm(属于 XX)称为极小元,如果 XX 中没有异于它的元素先于它;称为极大元,如果它不先于 XX 中任何异于它自身的元素。
  • XX 的下确界是它的下界组成的集合的最大元,上确界是它的上界组成的集合的最小元,如果它们存在的话。
命题最小元是唯一的,并且是唯一的极小元

若有序集合的子集 XX 有最小元,则这个最小元是唯一的,并且是 XX 唯一的极小元。若序是全序,则 XX 的每个极小元都是它的最小元。对最大元和极大元,同样的结论成立。 唯一性依赖于反对称性,最后一个结论依赖于可比性。

证明

  1. m⪯n∧n⪯m→m=nm \preceq n \wedge n \preceq m \rightarrow \resaltar{m = n}

    若 mm 和 nn 都是 XX 的最小元,则每一个都属于 XX 并先于它的所有元素;特别地,每一个都先于另一个,由反对称性,它们相等。

  2. x⪯m∧m⪯x→x=mx \preceq m \wedge m \preceq x \rightarrow x = m

    最小元 mm 是极小元:若 xx(属于 XX)先于 mm,由于又有 m⪯xm \preceq x,反对称性给出 x=mx = m。

  3. m⪯n→m=nm \preceq n \rightarrow m = n

    若 nn 是极小元,由于 mm 先于 nn 且属于 XX,极小元的定义迫使 m=nm = n:没有其他极小元。

  4. (∀x∈X) (m⪯x)(\forall x \in X)\,(\resaltar{m \preceq x})

    若序是全序且 mm 是极小元,则对每个 xx(属于 XX),有 m⪯xm \preceq x 或 x⪯mx \preceq m;在第二种情形下,由于极小性,x=mx = m。在两种情形下都有 m⪯xm \preceq x,因此 mm 是最小元。

例题按整除排序的 12 的因数

在集合 A={1,2,3,4,6,12}A = \{1, 2, 3, 4, 6, 12\} 中(它由 1212 的因数组成,按整除排序),考虑子集 X={2,3,4,6}X = \{2, 3, 4, 6\}。画出哈斯图,并确定 XX 的极小元和极大元、最小元、最大元、上界和下界、下确界和上确界。

证明

  1. 1∣2∣4∣12,1∣3∣6∣121 \mid 2 \mid 4 \mid 12, \qquad 1 \mid 3 \mid 6 \mid 12

    在图中,11 在最下面,因为它整除所有的数;它上面是 22 和 33;再上面是 44 和 66;最上面是 1212。连线的有:11 与 22 和 33;22 与 44 和 66;33 与 66;以及 44 和 66 与 1212。

  2. ¬(2∣3),¬(3∣2)\neg (2 \mid 3), \quad \neg (3 \mid 2)

    XX 的极小元是 22 和 33:XX 中没有其他元素整除它们。由于有两个极小元,由命题,XX 没有最小元;这个序不是全序,因为 22 和 33 不可比较。

  3. ¬(4∣6),¬(6∣4)\neg (4 \mid 6), \quad \neg (6 \mid 4)

    极大元是 44 和 66,它们不整除 XX 中任何其他元素;也没有最大元。

  4. (∀x∈X) (1∣x∧x∣12)(\forall x \in X)\,(\resaltar{1} \mid x \wedge x \mid \resaltar{12})

    XX 在 AA 中唯一的下界是 11,因此它是下确界;唯一的上界是 1212,它是上确界。两者都不属于 XX。

因此,下确界和上确界可以存在,而最小元和最大元不存在。这一区别是实数的特点:在关于数集的课中,作为完备性公理承认:每个有上界的非空实数集都有上确界,而有理数不满足这一点。另一方面,自然数满足良序原理,它在关于求和与归纳法的课中证明:每个非空自然数集都有最小元。

函数

作为关系的函数

函数给一个集合的每个元素指定另一个集合的恰好一个元素。若是这样,函数由每个元素与指定给它的元素组成的对决定,因而可以定义为具有一种特殊性质的关系。

定义(函数)。函数 ff(从 AA 到 BB)是从 AA 到 BB 的一个关系,它把 AA 的每个元素恰好与 BB 的一个元素联系起来:
(∀a∈A)(∃!b∈B) ((a,b)∈f)(\forall a \in A)(\exists! b \in B)\,((a, b) \in f)

这个唯一的元素称为 aa 的像,记作 f(a)f(a);写 f:A→Bf : A \to B,并说 AA 是 ff 的定义域,BB 是它的陪域。

两个函数相等,如果它们有相同的定义域、相同的陪域,并且在每个元素处的像相同。AA 上的恒等函数记作 IAI_A,它让每个元素保持原处:它是 A×AA \times A 的对角线,并且 IA(x)=xI_A(x) = x 对任意 xx(属于 AA)成立。

定义(像与原像)。设 f:A→Bf : A \to B。子集 XX(包含于 AA)的像是它的元素的像组成的集合,子集 YY(包含于 BB)的原像是 AA 中像在 YY 中的元素组成的集合:
f(X)={f(x):x∈X},f−1(Y)={x∈A:f(x)∈Y}f(X) = \{ f(x) : x \in X \}, \qquad f^{-1}(Y) = \{ x \in A : f(x) \in Y \}

整个定义域的像 f(A)f(A) 称为 ff 的值域,记作 ran⁡(f)\operatorname{ran}(f)。

原像的记号并不假定 ff 有反函数:任何函数都有原像。

例题因数个数函数

设 f:{1,2,3,4,5,6}→{1,2,3,4}f : \{1, 2, 3, 4, 5, 6\} \to \{1, 2, 3, 4\} 是给每个数指定其因数个数的函数。求它的函数值、值域、{2}\{2\} 的原像,并比较 f(X∩Y)f(X \cap Y) 与 f(X)∩f(Y)f(X) \cap f(Y),其中 X={2,4}X = \{2, 4\},Y={3,4}Y = \{3, 4\}。

证明

  1. f(1)=1, f(2)=f(3)=f(5)=2, f(4)=3, f(6)=4f(1) = 1, \ f(2) = f(3) = f(5) = 2, \ f(4) = 3, \ f(6) = 4

    11 有一个因数;22、33 和 55 各有两个;44 有三个:11、22 和 44;66 有四个:11、22、33 和 66。

  2. ran⁡(f)={1,2,3,4}\operatorname{ran}(f) = \{1, 2, 3, 4\}

    陪域的每个元素都是某个元素的像:值域就是整个陪域。

  3. f−1({2})={2,3,5}f^{-1}(\{2\}) = \{2, 3, 5\}

    恰有两个因数的数,就是定义域中的素数。

  4. f(X∩Y)=f({4})={3}f(X \resaltar{\cap} Y) = f(\{4\}) = \{3\}

    XX 与 YY 的交集是 {4}\{4\},它的像是 {3}\{3\}。

  5. f(X)∩f(Y)={2,3}≠{3}f(X) \resaltar{\cap} f(Y) = \{2, 3\} \neq \{3\}

    另一方面,f(X)=f(Y)={2,3}f(X) = f(Y) = \{2, 3\},因为 22 和 33 有相同的像。一般只有包含关系 f(X∩Y)⊆f(X)∩f(Y)f(X \cap Y) \subseteq f(X) \cap f(Y) 成立,因为一个 xx(属于 X∩YX \cap Y)对两个像都可以作为见证;当见证不同时,例如这里的 22 和 33,等式就不成立。

复合

若 f:A→Bf : A \to B 且 g:B→Cg : B \to C,则每个 xx(属于 AA)有一个像 f(x)f(x),它属于 BB,而它在 CC 中又有一个像。gg 与 ff 的复合是函数 g∘f:A→Cg \circ f : A \to C,它先作用 ff,再作用 gg:

(g∘f)(x)=g(f(x))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x) = g(f(x))

它是一个函数,因为每个 xx 只对应一个 f(x)f(x),而后者又只对应一个 g(f(x))g(f(x))。书写的次序与作用的次序相反:在 g∘fg \circ f 中先起作用的是右边的函数。复合不满足交换律:若在自然数上 f(n)=2nf(n) = 2n 且 g(n)=n+1g(n) = n + 1,则 (g∘f)(n)=2n+1(g \circ f)(n) = 2n + 1,它是奇数,而 (f∘g)(n)=2n+2(f \circ g)(n) = 2n + 2,它是偶数。恒等函数在两边都是中性的,因为 f(IA(x))=f(x)f(I_A(x)) = f(x) 且 IB(f(x))=f(x)I_B(f(x)) = f(x):

f∘IA=f,IB∘f=ff \circ I_A = f, \qquad I_B \circ f = f
定理复合的结合律

若 f:A→Bf : A \to B、g:B→Cg : B \to C 且 h:C→Dh : C \to D,则函数 h∘(g∘f)h \circ (g \circ f) 与 (h∘g)∘f(h \circ g) \circ f 相等。 两者都从 AA 到 DD;只需验证它们在每个元素处取相同的值,把复合的定义展开两次。图中把函数画成四列之间的箭头。

证明

  1. (h∘(g∘f))(x)=h((g∘f)(x))\left( h \circ \left( g \circ f \right) \right)(x) = h\left( \resaltar{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x)} \right)

    设 xx 是 AA 的任意元素。由复合的定义,应用于 hh 和 g∘fg \circ f。

  2. =h(g(f(x)))= h\left( \resaltar{g(f(x))} \right)

    再由定义,这次应用于 g∘fg \circ f。

  3. ((h∘g)∘f)(x)=(h∘g)(f(x))\left( \left( h \circ g \right) \circ f \right)(x) = \left( h \circ g \right)\left( \resaltar{f(x)} \right)

    另一方面,由定义应用于 h∘gh \circ g 和 ff。

  4. =h(g(f(x)))= \resaltar{h(g(f(x)))}

    再由定义应用于 h∘gh \circ g,在元素 f(x)f(x) 处。

  5. h∘(g∘f)=(h∘g)∘fh \circ \left( g \circ f \right) = \left( h \circ g \right) \circ f

    两个函数有相同的定义域、相同的陪域和相同的值:它们相等。因此不加括号写作 h∘g∘fh \circ g \circ f。

单射、满射与双射

定义。函数 f:A→Bf : A \to B 称为单射,如果不同的元素有不同的像,或者,用逆否的说法,如果像相等蕴涵元素相等;称为满射,如果 BB 的每个元素都是 AA 中某个元素的像,即 ran⁡(f)=B\operatorname{ran}(f) = B;称为双射的,或者说它是一个双射,如果它既是单射又是满射:
(∀x,y∈A) (f(x)=f(y)→x=y),(∀b∈B)(∃x∈A) (f(x)=b)(\forall x, y \in A)\,(f(x) = f(y) \rightarrow x = y), \qquad (\forall b \in B)(\exists x \in A)\,(f(x) = b)

例子中的因数个数函数是满射而不是单射。从自然数到自然数的函数 n↦2nn \mapsto 2n 是单射而不是满射,因为 11 不是任何自然数的两倍。由皮亚诺第四公理,下一课的后继函数是从 N\mathbb{N} 到 N\mathbb{N} 的单射,而由第三公理,它不是满射,因为 11 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像。满射性依赖于所声明的陪域。双射把两个集合的元素一一配对,既不重复也不遗漏;因此组合学的课规定:AA 有 nn 个元素,是指存在从 {1,2,…,n}\{1, 2, \ldots, n\} 到 AA 的双射。

定理复合保持单射性和满射性

设 f:A→Bf : A \to B 且 g:B→Cg : B \to C。若 ff 和 gg 是单射,则 g∘fg \circ f 是单射;若 ff 和 gg 是满射,则 g∘fg \circ f 是满射;因此,若两者都是双射,则 g∘fg \circ f 是双射。 对于单射性,沿着复合的方向倒着走,从 CC 到 AA;对于满射性也是如此,只是要寻找原像。图中显示三列。

证明

  1. g(f(x))=g(f(y))g(f(x)) = g(f(y))

    单射性:设 xx 和 yy 属于 AA,并且在 g∘fg \circ f 下有相同的像。

  2. f(x)=f(y)\dato{fa}{f(x) = f(y)}

    由于 gg 是单射,元素 f(x)f(x) 和 f(y)f(y) 在 gg 下有相同的像,所以相等。

  3. f(x)=f(y)→x=y\resaltar{f(x) = f(y)} \rightarrow x = y

    由于 ff 是单射,x=yx = y。因此 g∘fg \circ f 是单射。

  4. g(b)=c,f(a)=b\dato{b}{g(b) = c}, \quad \dato{a}{f(a) = b}

    满射性:设 cc 属于 CC。由于 gg 是满射,存在 bb(属于 BB)使 g(b)=cg(b) = c;由于 ff 是满射,存在 aa(属于 AA)使 f(a)=bf(a) = b。

  5. (g∘f)(a)=g(f(a))=g(b)=c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a) = g(\resaltar{f(a)}) = g(\resaltar{b}) = c

    这个 aa 是 cc 在复合下的一个原像。因此 g∘fg \circ f 是满射,并且若两个函数都是双射,复合也是双射。

反函数

函数 g:B→Ag : B \to A 抵消 f:A→Bf : A \to B,是指在 ff 之后作用它时,它把每个元素送回出发点,即 g∘f=IAg \circ f = I_A;而 ff 反过来抵消 gg,是指 f∘g=IBf \circ g = I_B。同时满足两个等式的函数称为 ff 的反函数。下面的定理说明哪些函数有反函数。

定理函数是双射当且仅当它有反函数,且反函数唯一

函数 f:A→Bf : A \to B 是双射,当且仅当存在函数 g:B→Ag : B \to A,使得 g∘f=IAg \circ f = I_A 且 f∘g=IBf \circ g = I_B。这个函数 gg 是唯一的;它称为 ff 的反函数,记作 f−1f^{-1}。此外,f−1f^{-1} 是双射,它的反函数是 ff。 要构造反函数,就把 ff 的对反过来;要证明唯一性,就用复合的结合律。图中追踪两个四元素集合之间的一个双射。

证明

  1. g={(b,a):(a,b)∈f},g(b)=a↔f(a)=bg = \{ (b, a) : (a, b) \in f \}, \quad \dato{g}{g(b) = a \leftrightarrow f(a) = b}

    假设 ff 是双射。对每个 bb(属于 BB),存在一个 aa 使 f(a)=bf(a) = b,因为 ff 是满射;并且只有一个,因为 ff 是单射。因此,把 ff 的对反过来得到的关系是从 BB 到 AA 的函数。

  2. g(f(a))=a,f(g(b))=bg(f(a)) = \resaltar{a}, \qquad f(g(b)) = \resaltar{b}

    由 gg 的定义,先作用 ff 再作用 gg 会送回每个 aa,先作用 gg 再作用 ff 会送回每个 bb。

  3. x=g(f(x))=g(f(y))=yx = g(f(x)) = g(\resaltar{f(y)}) = y

    反之,假设 gg 存在。若 f(x)=f(y)f(x) = f(y),作用 gg 后得到 x=yx = y:函数 ff 是单射。

  4. f(g(b))=bf(\resaltar{g(b)}) = b

    对每个 bb(属于 BB),元素 g(b)g(b) 是 bb 的一个原像:函数 ff 是满射,因此是双射。

  5. g=g∘IB=g∘(f∘h)=(g∘f)∘h=IA∘h=hg = g \circ I_B = g \circ \resaltar{\left( f \circ h \right)} = \resaltar{\left( g \circ f \right)} \circ h = I_A \circ h = h

    唯一性:若 gg 和 hh 都满足两个等式,就插入恒等函数,并用结合律重新组合。

  6. f−1∘f=IA,f∘f−1=IBf^{-1} \circ f = I_A, \qquad f \circ f^{-1} = I_B

    定义中的两个等式关于 ff 和 f−1f^{-1} 是对称的:ff 在两个方向上抵消 f−1f^{-1}。由已证明的部分,f−1f^{-1} 是双射,它的反函数是 ff。

推论存在双射是集合之间的一种等价

对任意集合 AA、BB 和 CC:存在从 AA 到 AA 的双射;若存在从 AA 到 BB 的双射,则存在从 BB 到 AA 的双射;若存在从 AA 到 BB 和从 BB 到 CC 的双射,则存在从 AA 到 CC 的双射。特别地,若 AA 有 nn 个元素,且存在从 AA 到 BB 的双射,则 BB 有 nn 个元素。 每个结论都是前面的某个定理。

证明

  1. IA∘IA=IAI_A \circ I_A = I_A

    恒等函数是双射,因为它是它自身的反函数。

  2. f:A→B→f−1:B→Af : A \to B \rightarrow f^{-1} : B \to A

    由反函数定理,双射的反函数是双射。

  3. f:A→B, g:B→C→g∘f:A→Cf : A \to B, \ g : B \to C \rightarrow g \circ f : A \to C

    由上一个定理,两个双射的复合是双射。

  4. f∘h:{1,…,n}→Bf \circ h : \{1, \ldots, n\} \to B

    若 hh 是从 {1,…,n}\{1, \ldots, n\} 到 AA 的双射,ff 是从 AA 到 BB 的双射,则复合是从 {1,…,n}\{1, \ldots, n\} 到 BB 的双射。

之所以不称它为等价关系,是因为不存在一个由所有集合组成的集合来定义它。关于函数的运算的课将把这些结果应用于实函数,在那里,反函数的图像是原函数的图像关于对角线的对称图形,这是把对反过来的几何体现。

例题

这些问题从两道关于函数的练习进展到等价关系的三个应用。第二题用到自然数的乘法及其消去律,它在关于自然数的运算的课中证明;第三题用到带余除法,它在关于整除的课中证明。这些结果都不依赖于本课。

例题 1从复合看它的因子

设 f:A→Bf : A \to B 且 g:B→Cg : B \to C。证明:若 g∘fg \circ f 是单射,则 ff 是单射;若 g∘fg \circ f 是满射,则 gg 是满射。举例说明 g∘fg \circ f 可以是双射,而 gg 不是单射,ff 也不是满射。

解答

  1. f(x)=f(y)→g(f(x))=g(f(y))f(x) = f(y) \rightarrow \resaltar{g(f(x)) = g(f(y))}

    设 xx 和 yy 属于 AA,且 f(x)=f(y)f(x) = f(y)。由于 gg 是函数,它给相等的元素指定相等的像。

  2. (g∘f)(x)=(g∘f)(y)→x=y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x) = 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y) \rightarrow x = y

    这个等式就是在 g∘fg \circ f 下像的相等,而它是单射:因此 x=yx = y,从而 ff 是单射。

  3. c=g(f(a))=g(b)c = g(\resaltar{f(a)}) = g(b)

    设 cc 属于 CC。由于 g∘fg \circ f 是满射,存在 aa 使 g(f(a))=cg(f(a)) = c;元素 b=f(a)b = f(a)(属于 BB)是 cc 在 gg 下的一个原像。

  4. (g∘f)(1)=g(1)=1\left( g \circ f \right)(1) = g(1) = 1

    作为例子,设 A=C={1}A = C = \{1\},B={1,2}B = \{1, 2\},并且 f(1)=1f(1) = 1,g(1)=g(2)=1g(1) = g(2) = 1。复合是 {1}\{1\} 上的恒等函数,它是双射。

  5. g(1)=g(2),2∉ran⁡(f)g(1) = g(2), \quad 2 \notin \operatorname{ran}(f)

    然而,gg 不是单射,因为 g(1)=g(2)g(1) = g(2);ff 不是满射,因为 22 不是任何元素的像。复合所传递的是第一个因子的单射性和第二个因子的满射性,仅此而已。

例题 2偶数与自然数一样多

设 P={m∈N:(∃k∈N)(m=2k)}P = \{ m \in \mathbb{N} : (\exists k \in \mathbb{N})(m = 2k) \} 是偶数组成的集合。构造从 N\mathbb{N} 到 PP 的双射及其反函数,并注意到 PP 是 N\mathbb{N} 的真子集。

解答

  1. f(n)=2n∈P\dato{f}{f(n) = 2n} \in P

    我们提出加倍:f(n)=2nf(n) = 2n。它是从 N\mathbb{N} 到 PP 的函数,因为 2n2n 是偶数,见证为 k=nk = n。

  2. 2n=2m→n=m2n = 2m \rightarrow \resaltar{n = m}

    单射性:若 2n=2m2n = 2m,则由自然数乘法的消去律,n=mn = m。

  3. m=2k=f(k)m = 2k = f(\resaltar{k})

    满射性:每个 mm(属于 PP)都具有形式 2k2k,其中 kk 是自然数,因此它是 kk 的像。

  4. f−1(m)=m2,f−1(f(n))=2n2=nf^{-1}(m) = \frac{m}{2}, \qquad f^{-1}(f(n)) = \frac{2n}{2} = n

    由反函数定理,ff 有反函数:它给每个偶数指定它的一半,即上一步中的自然数 kk,由消去律它是唯一的。

  5. 1∉P,P⊆N,P≠N1 \notin P, \qquad P \subseteq \mathbb{N}, \quad P \neq \mathbb{N}

    然而,PP 是 N\mathbb{N} 的真子集:11 不是偶数,因为 2k=k+k≥1+1=22k = k + k \geq 1 + 1 = 2 对任意自然数 kk 成立。

这个结果与「部分小于整体」的直觉相矛盾,伽利略早在 1638 年把自然数与它们的平方配对时就已注意到这一点。没有任何有限集合能与它自身的真子集之间存在双射,这是抽屉原理的一种形式;组合学的课不加证明地承认这一原理以及元素个数的唯一性;接受这一原理,N\mathbb{N} 就不是有限的。戴德金恰恰把这一性质作为无限集合的定义,而关于皮亚诺公理的课表明 N\mathbb{N} 具有这一性质。

例题 3星期几

2026 年 1 月 1 日是星期四。把 2026 年的日子从 11 到 365365 编号,并且当两个日子的编号除以 77 余数相同时,称它们等价。证明这是一个等价关系,描述它的等价类,并确定 2026 年 10 月 5 日是星期几,以及 2027 年 10 月 5 日将是星期几。

解答

  1. n∼m↔g(n)=g(m)n \sim m \leftrightarrow \resaltar{g(n) = g(m)}

    设 g(n)g(n) 是 nn 除以 77 的余数,由带余除法定理,它是唯一的。这个关系就是 g(n)=g(m)g(n) = g(m),它从相等关系继承了三个性质:g(n)=g(n)g(n) = g(n);若 g(n)=g(m)g(n) = g(m),则 g(m)=g(n)g(m) = g(n);若 g(n)=g(m)g(n) = g(m) 且 g(m)=g(p)g(m) = g(p),则 g(n)=g(p)g(n) = g(p)。

  2. C(1)={1,8,15,…,365},…,C(7)={7,14,…,364}C(1) = \{1, 8, 15, \ldots, 365\}, \quad \ldots, \quad C(7) = \{7, 14, \ldots, 364\}

    可能的余数是 0,1,…,60, 1, \ldots, 6,每一个都能取到,所以有七个等价类,也就是一个七列日历的七列。由于星期每七天重复一次,两个等价的日子落在星期中的同一天。

  3. 31+28+31+30+31+30+31+31+30+5=27831 + 28 + 31 + 30 + 31 + 30 + 31 + 31 + 30 + 5 = \dato{n}{278}

    10 月 5 日是这一年的第 278278 天,因为前九个月共有 273273 天。

  4. 278=7⋅39+5→278∼5278 = 7 \cdot 39 + \resaltar{5} \rightarrow 278 \sim 5

    除以 77:余数是 55,所以 10 月 5 日在第 55 天(即 1 月 5 日)的等价类中。

  5. C(278)=C(5)C(278) = C(5)

    第 11 天是星期四,因此四天之后的第 55 天是星期一:2026 年 10 月 5 日是星期一。

  6. 365=7⋅52+1365 = 7 \cdot 52 + \resaltar{1}

    2026 年有 365365 天,而 365=7⋅52+1365 = 7 \cdot 52 + 1:下一年的同一日期在 365365 天之后,也就是星期几往后推一天。2027 年 10 月 5 日将是星期二。

例题 4四元素集合上的等价关系

集合 {1,2,3,4}\{1, 2, 3, 4\} 上有多少个等价关系?

解答

  1. a∼b↔(∃X∈Π)(a∈X∧b∈X)a \sim b \leftrightarrow (\exists X \in \Pi)(a \in X \wedge b \in X)

    由等价关系与划分的定理,每个等价关系确定它的等价类所成的划分,而每个划分 Π\Pi 确定等价关系「在同一个块中」,它的等价类就是这些块;这两种对应互相抵消。因此只需计数划分,我们按块的大小对它们分类。

  2. {1,2,3,4}\{1, 2, 3, 4\}

    一个四元素的块:一个划分,即只有一个等价类的划分。

  3. {2,3,4},{1};{1,3,4},{2};{1,2,4},{3};{1,2,3},{4}\{2, 3, 4\}, \{1\}; \quad \{1, 3, 4\}, \{2\}; \quad \{1, 2, 4\}, \{3\}; \quad \{1, 2, 3\}, \{4\}

    一个三元素的块和一个单元素的块:个数等于选出单独元素的方法数,即四个。

  4. {1,2},{3,4};{1,3},{2,4};{1,4},{2,3}\{1, 2\}, \{3, 4\}; \quad \{1, 3\}, \{2, 4\}; \quad \{1, 4\}, \{2, 3\}

    两个二元素的块:划分由 11 的同伴决定,它可以是 22、33 或 44;共三个。

  5. {1,2},{1,3},{1,4},{2,3},{2,4},{3,4}\{1, 2\}, \{1, 3\}, \{1, 4\}, \{2, 3\}, \{2, 4\}, \{3, 4\}

    一个二元素的块和两个单元素的块:划分由组成二元素块的那一对决定,这样的对有六个。

  6. 1+4+3+6+1=151 + 4 + 3 + 6 + 1 = 15

    四个单元素的块:一个划分,即相等关系的划分。把五种类型相加,就得到等价关系的个数。

有 11、22、33、44、55 个元素的集合的划分数分别是 11、22、55、1515、5252;它们称为贝尔数,练习题 2 求出第五个。

例题 5每个函数都是一种分类

设 f:A→Bf : A \to B 是一个函数。证明关系 x∼yx \sim y(由 f(x)=f(y)f(x) = f(y) 定义)是等价关系,并证明 ff 是三个函数的复合:满射 gg,它把每个元素送到它的等价类;双射 hh,它从商集到 ff 的值域;以及单射 JJ,它把值域的每个元素送到 BB 中的它自身。把这一结果应用于例子中的因数个数函数。

解答

  1. C(x)=f−1({f(x)})C(x) = f^{-1}(\{ f(x) \})

    关系 f(x)=f(y)f(x) = f(y) 是等价关系,论证与例题 3 相同。它的等价类是值域中元素的原像:xx 的等价类汇集与它像相同的元素。在例子中,它们是 {1}\{1\}、{2,3,5}\{2, 3, 5\}、{4}\{4\} 和 {6}\{6\}。

  2. g:A→A/∼,g(x)=C(x)g : A \to A/{\sim}, \quad g(x) = C(x)

    函数 g(x)=C(x)g(x) = C(x) 从 AA 到 A/∼A/{\sim},并且是满射,因为每个等价类都是它的某个元素的等价类。

  3. C(x)=C(y)→f(x)=f(y)C(x) = C(y) \rightarrow \resaltar{f(x) = f(y)}

    定义 h(C(x))=f(x)h(C(x)) = f(x)。由于一个等价类有许多代表元,必须验证值不依赖于所选的代表元:若 C(x)=C(y)C(x) = C(y),则 x∼yx \sim y,即 f(x)=f(y)f(x) = f(y)。

  4. h(C(x))=h(C(y))→C(x)=C(y)h(C(x)) = h(C(y)) \rightarrow C(x) = C(y)

    函数 hh 是单射,因为前面的蕴涵可以反过来:若 f(x)=f(y)f(x) = f(y),则 x∼yx \sim y 且 C(x)=C(y)C(x) = C(y)。它到值域上是满射,因为每个 f(x)f(x) 都等于 h(C(x))h(C(x))。

  5. (J∘h∘g)(x)=J(h(C(x)))=f(x)\left( J \circ h \circ g \right)(x) = J(h(C(x))) = f(x)

    包含映射 J(b)=bJ(b) = b(从值域到 BB)是单射,并且复合还原为 ff。在例子中,四个等价类分别映到 11、22、33 和 44;函数不是单射,因为等价类 {2,3,5}\{2, 3, 5\} 有三个元素。

这个问题表明,每个函数都对它的定义域进行分类;反之,由等价类的引理,每个等价关系都是某个函数下的关系「像相同」,这个函数就是把每个元素送到它的等价类的函数。例如,评分制度按成绩把学生分成类,邮政编码按地区把地址分类,求余函数按余数把数分类。

练习题

每道题都有一条提示,最好在自己尝试之后再打开;最终答案在提示之后显示。

练习题 1何时可以把一个集合移出括号

证明:对任意集合 AA、BB 和 CC,

A∩(B∪C)=(A∩B)∪C↔C⊆AA \cap \left( B \cup C \right) = \left( A \cap B \right) \cup C \leftrightarrow C \subseteq A

另外,给出 {1,2,3}\{1, 2, 3\} 上一个既不对称也不反对称的关系的例子。

提示

对于向右的蕴涵,取 xx(属于 CC):它在右边,因而在左边,因而在 AA 中。对于另一个方向,证明双向包含,对每个 xx 区分它在 BB 中还是在 CC 中。对于关系,把一个对与它的对称对放在一起,再加上另一个没有对称对的对。

答案

若等式成立,则 CC 包含于右边,而右边等于左边,左边包含于 AA。若 C⊆AC \subseteq A,则 AA 中在 BB 或 CC 中的元素在 A∩BA \cap B 或 CC 中;反之,CC 的元素在 AA 中且在 B∪CB \cup C 中。一个既不对称也不反对称的关系是

{(1,2),(2,1),(2,3)}\{ (1, 2), (2, 1), (2, 3) \}
详细解答

解答

  1. x∈C→x∈(A∩B)∪C=A∩(B∪C)→x∈Ax \in C \rightarrow x \in \left( A \cap B \right) \cup C = \resaltar{A} \cap \left( B \cup C \right) \rightarrow x \in A

    若等式成立且 xx 在 CC 中,则 xx 在右边,右边包含 CC;由等式,它在左边,特别地在 AA 中。因此 C⊆AC \subseteq A。

  2. x∈A∧(x∈B∨x∈C)→x∈A∩B∨x∈Cx \in A \wedge \left( x \in B \vee x \in C \right) \rightarrow \resaltar{x \in A \cap B} \vee \resaltar{x \in C}

    反之,假设 C⊆AC \subseteq A,并设 xx 是左边的元素:它在 AA 中,并且在 BB 或 CC 中。在第一种情形,它在 A∩BA \cap B 中;在第二种情形,它在 CC 中。在两种情形下,它都在右边。

  3. x∈C→x∈A∩(B∪C)x \in C \rightarrow x \in \resaltar{A} \cap \left( B \cup C \right)

    现在设 xx 是右边的元素。若它在 A∩BA \cap B 中,则它在 AA 中且在 B∪CB \cup C 中;若它在 CC 中,则它在 B∪CB \cup C 中,并且由假设 C⊆AC \subseteq A,它也在 AA 中。

  4. C⊆A→A∩(B∪C)=(A∩B)∪CC \subseteq A \rightarrow A \cap \left( B \cup C \right) = \left( A \cap B \right) \cup C

    由双向包含,当 C⊆AC \subseteq A 时两边相等;结合第一步,等价性得证。

  5. (2,3)∈R, (3,2)∉R;(1,2),(2,1)∈R(2, 3) \in R, \ (3, 2) \notin R; \qquad (1, 2), (2, 1) \in R

    在所给的关系中,对 (2,3)(2, 3) 在其中而它的对称对 (3,2)(3, 2) 不在,所以它不是对称的;对 (1,2)(1, 2) 和 (2,1)(2, 1) 都在其中,而 1≠21 \neq 2,所以它不是反对称的。

练习题 2五个元素的划分

计数集合 {1,2,3,4,5}\{1, 2, 3, 4, 5\} 上的等价关系,以及其中恰有两个等价类的有多少个。

提示

按块的大小对划分分类,就像在例题 4 中那样:共有七种类型,从 55 到 1+1+1+1+11 + 1 + 1 + 1 + 1。对于一个三元素块和一个二元素块,只需选出二元素块;对于两个二元素块和一个单元素块,先选出单独的元素。

答案

按类型计数,1+5+10+10+15+10+11 + 5 + 10 + 10 + 15 + 10 + 1;有两个等价类的划分属于类型 4+14 + 1 和 3+23 + 2,合计 5+10=155 + 10 = 15:

1+5+10+10+15+10+1=521 + 5 + 10 + 10 + 15 + 10 + 1 = 52
练习题 3复合的反函数

设 f:A→Bf : A \to B 和 g:B→Cg : B \to C 是双射。证明 g∘fg \circ f 的反函数是 f−1∘g−1f^{-1} \circ g^{-1},次序正是如此。把它应用于穿衣:若 ff 是穿袜子,gg 是穿鞋,那么这个操作要按什么次序抵消?

提示

由反函数的唯一性,只需验证 f−1∘g−1f^{-1} \circ g^{-1} 与 g∘fg \circ f 按两种次序复合都得到恒等函数;用结合律重新组合,使 g−1g^{-1} 与 gg 相遇,ff 与 f−1f^{-1} 相遇。

答案

由结合律,中间的因子相互抵消;由反函数的唯一性,(g∘f)−1=f−1∘g−1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。脱衣服时,先脱鞋,再脱袜子。

(f−1∘g−1)∘(g∘f)=f−1∘(g−1∘g)∘f=f−1∘f=IA\left( f^{-1} \circ g^{-1} \right) \circ \left( g \circ f \right) = f^{-1} \circ \left( g^{-1} \circ g \right) \circ f = f^{-1} \circ f = I_A
详细解答

解答

  1. f−1∘g−1:C→Af^{-1} \circ g^{-1} : C \to A

    两个双射的复合是双射,因此有唯一的反函数。只需验证 f−1∘g−1f^{-1} \circ g^{-1}(从 CC 到 AA)在两种次序下都抵消它。

  2. (f−1∘g−1)∘(g∘f)=f−1∘(g−1∘g)∘f=f−1∘f=IA\left( f^{-1} \circ g^{-1} \right) \circ \left( g \circ f \right) = f^{-1} \circ \resaltar{\left( g^{-1} \circ g \right)} \circ f = f^{-1} \circ f = I_A

    第一种次序:由复合的结合律,g−1g^{-1} 与 gg 相遇,它们的复合是 BB 上的恒等函数,它不改变 ff。

  3. (g∘f)∘(f−1∘g−1)=g∘(f∘f−1)∘g−1=g∘g−1=IC\left( g \circ f \right) \circ \left( f^{-1} \circ g^{-1} \right) = g \circ \resaltar{\left( f \circ f^{-1} \right)} \circ g^{-1} = g \circ g^{-1} = I_C

    第二种次序:同样,ff 与 f−1f^{-1} 相遇。

  4. (g∘f)−1=f−1∘g−1\left( g \circ f \right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

    由反函数的唯一性,f−1∘g−1f^{-1} \circ g^{-1} 是 g∘fg \circ f 的反函数:因子按相反的次序取逆。

  5. (g∘f)−1=f−1∘g−1\left( g \circ f \right)^{-1} = \resaltar{f^{-1}} \circ \resaltar{g^{-1}}

    穿衣是 g∘fg \circ f:先穿袜子,再穿鞋。抵消它就是先作用 g−1g^{-1},即脱鞋,再作用 f−1f^{-1},即脱袜子。

练习题 4自然数对与自然数一样多

证明函数 f:N×N→Nf : \mathbb{N} \times \mathbb{N} \to \mathbb{N},定义为

f(a,b)=2a−1(2b−1)f(a, b) = 2^{a - 1} \left( 2b - 1 \right)

是双射。

提示

每个自然数 nn 都可以唯一地写成 22 的幂乘以一个奇数:只要这个数是偶数,就除以 22;由于商在递减,这个过程会终止。对于唯一性,若 2ju=2kv2^{j} u = 2^{k} v,其中 uu 和 vv 是奇数且 j<kj < k,就消去 2j2^{j},并比较两边的奇偶性。

答案

函数是双射:22 的指数(在 nn 中)给出 aa,奇数部分 2b−12b - 1 给出 bb。前几个值是

f(1,1)=1,f(2,1)=2,f(1,2)=3,f(3,1)=4,f(1,3)=5,f(2,2)=6f(1, 1) = 1, \quad f(2, 1) = 2, \quad f(1, 2) = 3, \quad f(3, 1) = 4, \quad f(1, 3) = 5, \quad f(2, 2) = 6
详细解答

解答

  1. f(a,b)=2a−1(2b−1)f(a, b) = 2^{a - 1} \left( 2b - 1 \right)

    函数是良定义的:a−1a - 1 是 00 或一个自然数,在第一种情形,由零指数幂的约定有 20=12^0 = 1,这一约定在关于基本运算的课中给出理由;此外,2b−12b - 1 是奇数。在表中,第 aa 行包含 2a−12^{a - 1} 与各奇数的乘积。

  2. n=2ju=2j(2b−1)=f(j+1,b)n = 2^{j} u = 2^{j} \left( 2b - 1 \right) = f(\resaltar{j + 1}, \resaltar{b})

    满射性:给定 nn,只要这个数是偶数,就除以 22。商在递减,而严格递减的自然数数列不可能是无限的(这就是良序原理,在关于求和与归纳法的课中证明,这里提前使用):过程终止于一个奇数 uu,共经过 jj 次除法,并且 u=2b−1u = 2b - 1,其中 b=u+12b = \frac{u + 1}{2}。

  3. 2ju=2kv, j<k→u=2k−jv2^{j} u = 2^{k} v, \ j < k \rightarrow u = \resaltar{2^{k - j}} v

    单射性:假设 f(a,b)=f(a′,b′)f(a, b) = f(a', b'),即 2ju=2kv2^{j} u = 2^{k} v,其中 j=a−1j = a - 1、k=a′−1k = a' - 1、u=2b−1u = 2b - 1 和 v=2b′−1v = 2b' - 1,这里 uu 和 vv 是奇数。若 j<kj < k,消去 2j2^{j} 后,一个奇数将等于一个偶数,这不可能;若 k<jk < j 也是如此,因此由三歧性 j=kj = k,即 a=a′a = a'。

  4. 2ju=2jv→u=v→2b=2b′,a=a′, b=b′2^{j} u = 2^{j} v \rightarrow u = v \rightarrow 2b = 2b', \qquad a = a', \ b = b'

    当 j=kj = k 时,乘法的消去律给出 u=vu = v;由此得 2b=u+1=v+1=2b′2b = u + 1 = v + 1 = 2b',乘法的消去律给出 b=b′b = b':两个对的两个坐标都相同。

  5. f(3,2)=22⋅3=12f(3, 2) = 2^{2} \cdot 3 = 12

    因此,函数是从 N×N\mathbb{N} \times \mathbb{N} 到 N\mathbb{N} 的双射。例如,12=22⋅312 = 2^2 \cdot 3 是对 (3,2)(3, 2) 的像。

练习题 5课程的修读顺序

一名学生计划修读六门课程 aa、bb、cc、dd、ee 和 ff,每次修一门。课程 aa 是 bb 和 cc 的先修课程;课程 bb 和 cc 是 dd 的先修课程;ee 是 ff 的先修课程。约定写 x⪯yx \preceq y,表示 x=yx = y,或者 xx 必须(直接或间接地)在 yy 之前修读。证明 ⪯\preceq 是偏序,确定它的极小元和极大元,并计数在遵守先修要求的前提下排列这六门课程的方法数。

提示

合格的排列是包含 ⪯\preceq 的一个全序。课程 aa、bb、cc 和 dd 只能按两种次序修读,取决于 bb 还是 cc 在前;然后要把 ee 和 ff 按这个次序插入另外四门课程之间:选出它们占据六个位置中的哪两个。

答案

极小元是 aa 和 ee;极大元是 dd 和 ff;没有最小元,也没有最大元。共有 1515 种方法从六个位置中选出 ee 和 ff 的位置,因此

2⋅15=302 \cdot 15 = 30
详细解答

解答

  1. x⪯y∧y⪯z→x⪯zx \preceq y \wedge y \preceq z \rightarrow \resaltar{x \preceq z}

    这个关系按定义是自反的,因为定义中的第一个选项 x=yx = y 在 yy 就是 xx 本身时成立。它是传递的:若 xx 在 yy 之前,yy 在 zz 之前,直接或间接地,则 xx 在 zz 之前。

  2. x⪯y∧y⪯x→x=yx \preceq y \wedge y \preceq x \rightarrow x = y

    它是反对称的:若 x⪯yx \preceq y 且 y⪯xy \preceq x,而 x≠yx \neq y,则先修关系会形成一个循环,两门课程都无法先修。在图中,先修关系的箭头总是向下,没有循环。

  3. {a,e},{d,f}\{ a, e \}, \qquad \{ d, f \}

    极小元是没有先修课程的课程 aa 和 ee;极大元是不作为任何课程的先修课程的那些,即 dd 和 ff。由于 aa 和 ee 不可比较,dd 和 ff 也不可比较,所以没有最小元,也没有最大元。

  4. (a,b,c,d),(a,c,b,d)(a, b, c, d), \qquad (a, c, b, d)

    课程 aa、bb、cc 和 dd 只有两种次序:aa 最先,dd 最后,bb 和 cc 之间可以是两种次序中的任一种。

  5. 2⋅15=302 \cdot \resaltar{15} = 30

    还要按这个次序插入 ee 和 ff:只需选出它们在六个位置中占据的两个位置,共有 5+4+3+2+1=155 + 4 + 3 + 2 + 1 = 15 种方法,取决于 ee 的位置。两种次序中的每一种都与这些选择中的每一种组合,共有 3030 种排列。